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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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农业委员会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2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农业(牧、林、水)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10月14日国家督导组对兰州市的督导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准确掌握各区县“大棚房”问题排查摸底情况,督导区县切实加强专项清理整治,确保不留死角,认真组织开展下一阶段整治整改工作,经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同意,由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区县及其排查摸底问题项目开展督导和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组织领导方面:督导检查各区县贯彻中央国家领导关于“大棚房”问题的指示批示精神,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情况,重点督导检查区县政府及其所辖乡镇、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会议安排部署、政策宣传报道等方面的情况。

2.排查摸底方面:督导检查各区县及其乡镇、街道对照《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兰州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农字〔2018〕173号)要求,针对“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三类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的情况,重点督导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入园进棚、发现问题、接受监督、联合监管、督促检查等方面的情况。

3.问题整改方面:督导检查各区县对排查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界定归类、土地流转、审批备案、资金扶持、立案查处、依法依规整改等方面的情况。

二、督导时间

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1日。

三、督导组人员及督导地区

市农委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组成4个督导组,具体人员如下:

1.第一督导组

组  长:杨莉萍  市农委总经济师

成  员:胡  杰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宗元  市农委畜牧处处长

      郑全皓  市农研中心蔬菜站干部

联络员:郑全皓  电话:13919851855

督导县区:榆中县、城关区

2.第二督导组

组  长:胡朝栋  市种子局副局长

成  员:杨宝忠  市农种植业处处长

     白  力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副主任科员

     王成英  市农委农经处干部

联络员:王成英  电话:18993196235

督导县区:永登县、红古区

3.第三督导组

组  长:王德文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孙大琛  市农委法规处处长

      刘军德  市农业经营管理指导站站长

      张中利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监察科科长

联络员:张中利  电话:18194261386

督导县区:皋兰县、西固区

4.第四督导组

组  长:朱家鹏  市农研中心副主任

成  员:郑华斌  市国土资源局耕保处副处长

      王宏敏  市农委计财处副处长

      鲁  旋  市农业经营管理指导站干部

联络员:鲁  旋  电话:18609315587

督导县区:七里河区、安宁区

四、督导方式

1.实地督查。督查组将深入8个县区的乡镇、街道,以及农业园区、问题项目建设地,开展实地督导。

2.查阅资料。督导组将查阅各区县及其相关部门、所辖乡镇和街道的相关资料,重点查阅督导内容所涉及的政府发文、会议记录、表册台账、合同账务、档案卷宗等资料。

3.听取汇报、座谈。督导组将认真听取各区县前一阶段排查摸底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阶段整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设施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农户对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工作,围绕督导检查内容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做好与督导组的联系对接工作。

2.督导组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现场实地检查,切实掌握任务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遗漏、查处整改措施等方面的实情,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3.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4.督导组完成督导检查后形成督查报告,报告主要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对照督导内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和建议四项内容;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汇总督查情况后,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兰州市农业委员会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6日

督导检查工作要点

一、实地查看

1、实地查看区县所辖乡镇、街道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中,是否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要求开展,是否有弄虚作假走形式、漏查漏报、隐瞒不报等现象的存在,是否对国家政策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

2、实地查看问题农业园区、问题项目的违法违规和开展整改的情况,是否对问题类型界定清晰,土地流转是否合法合规(注意流转年限),是否建立起多部门监管的联动机制,是否进行了立案查处,是否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是否有观望等待现象。

二、资料查阅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区、县政府及其所辖乡镇、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的情况:区县政府和乡镇、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的文件,相关文件的批示。

2、制定工作方案的情况:区县政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的文件,查看文件中是否明确范围、任务、责任、时限、要求等。

3、会议安排部署的情况:区县政府、领导小组和乡镇、街道召开会议的会议通知、记录纪要、主持人职务等。

(二)排查摸底方面

1、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区县和乡镇、街道对排查摸底阶段工作安排部署的会议记录。

2、排查摸底的情况:乡镇、街道抽调开展排查工作的人员名单和任务分工,入园进棚登记造册及主要领导的签字背书,发现问题的台账;县区督促检查、开展“回头看”工作安排,设立的举报电话及对外公示。

(三)问题整改方面

1、问题项目的信息收集情况:问题项目的简介(包括项目单位、法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违规情况、整改措施及时限等信息,没有要补充);问题项目的界定归类;问题项目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报备资料卷宗。

2、问题项目享受政策及资金补贴的情况:问题项目享受国家、省、市、区县扶贫、财政、发改、农业及其他部门资金的构成(重点是扶贫资金),以及资金使用的财务账目。

3、问题项目立案查处及整改情况:问题项目立案查处的卷宗,以及整改的时限(11月底前完成)和措施。

三、听汇报、座谈

1、各督导组要及时对接区县,按照督导检查要求,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认真组织汇报会议,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2、各督导组要认真听取区县汇报,对照《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兰州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农字〔2018〕173号)要求,判定被督导区县工作开展情况,并积极听取企业、合作社、农户代表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为省、市下一步工作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设。

四、督查报告提纲

兰州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报告(第×督导组)

开展督导情况(督导人员、时间、督导县区)

一、区县工作进展情况

(一)××区(县)

1、组织领导方面:

2、制定方案方面:

3、安排部署方面:

4、排查摸底方面:

5、查处整改方面:

(二)××区(县)

××

二、存在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几点建议


2018年10月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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