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牧(业、林、水)局:
现将《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函〔2018〕3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请尽快按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二、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及说明、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情况调查表、仲裁委员会全套考评材料(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见附件2、5)以区(县)农牧(业、林)局正式文件上报市农委经管站(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 系 人:朱 强
联系电话:8881225
兰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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