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牧(业、林、水)局、市经管站:
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4〕170号)精神,我委组织各区县开展了第四批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工作。各区县共上报家庭农场20家,我委按照《兰州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复核评审,其中有3家不符合相关要求,最终确定榆中春琴家庭农场等17个家庭农场为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兰州市第四批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
兰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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