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牧(业、林、水)局:
现将《兰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的通知》(兰处非办〔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迅速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两会”及春节期间不发生非法集资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三、从1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区县要安排专人,及时上报本区域涉稳情况,并于3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处非工作的组织情况、宣传教育情况(附照片)、监测预警情况等。
联 系 人:贾丽
联系电话:8811507(传真)
电子邮箱:824405745@qq.com
附件:《兰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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