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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产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0-02-14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年是全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抓好抓实产业扶贫工作,对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至关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统筹推进到户产业培育和扶贫产业体系构建,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扶贫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线,统筹推进到户产业培育和扶贫产业体系构建,狠抓中央巡视、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以加快培育壮大未脱贫贫困村脱贫产业、稳定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为导向,突出攻坚、巩固、提升分类施策,着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量、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产业扶贫风险防范能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产业支撑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围绕推进贫困县摘帽和贫困村退出、持续完善扶贫产业体系两大任务,力争完成以下主要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推进“六大”特色产业、地方优势产品和“五小”产业发展,努力实现“村有脱贫产业、户有增收渠道”的目标。

——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组织实施好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600个左右,其中贫困地区400个左右;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培力度,不断培育壮大现有龙头企业,实现贫困县区每个脱贫主导产业至少有1家龙头企业带动的目标。

——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力争实现7262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的目标。

——继续抓好有需求的贫困村中小型果蔬保鲜库建设,加快完善贫困村冷链物流体系;加强产销对接,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按照“能保尽保、愿保必保”的原则,实现农业保险“对有投保意愿贫困户的主要增收产业全覆盖”。

——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2万人,其中合作社带头人培训1万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培训7万人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攻克最后贫困堡垒,实施挂牌督战

紧盯未摘帽的8个贫困县、未退出的394个贫困村和未脱贫的17.5万人口,紧扣产业扶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级挂牌督战,以贫困村产业培育、贫困人口收入增长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作为挂牌督战目标任务。省农业农村厅采取每位厅领导包抓1个未摘帽贫困县的督战责任制,重点督战8个未摘帽贫困县,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重点督战未退出贫困村。省市县共同统筹各类资源,落实到户扶持措施,整改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着力推进贫困村脱贫产业发展,千方百计提升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带动能力,加快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未脱贫17.5万贫困人口中6万左右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394个贫困村如期退出,8个未脱贫县如期摘帽。

(二)围绕夯实脱贫基础,强化到户产业培育

1.抓好未脱贫户脱贫产业培育。2020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重点安排给2018—2019年采取产业达标奖补尚未达到标准、2020年仍需进行奖补支持的贫困户;2020年新识别或返贫的贫困户中有意愿、有能力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坚持“五挂钩”原则安排使用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同时,在利用好省级财政对“五小”产业发展奖补的基础上,各贫困县也要因地制宜落实“五小”产业奖补政策。在巩固以前年度产业扶贫成果的基础上,围绕“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重点扶持剩余的17.5万未脱贫贫困人口中依靠产业脱贫的6万左右人口和新识别、返贫人口中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人口加快培育脱贫产业,对有能力发展产业的,可通过达标奖补的方式,鼓励自种自养、多种多养发展脱贫产业;对没有发展产业能力的,可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托管的方式,明确双方权益,帮助其稳定增收。

2.壮大已脱贫贫困村贫困户增收产业。坚持以“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和“五小”产业为发展方向,按照全产业链的思维,着力打造集良种良法推广、标准化基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两个“三品一标”创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与产销对接、风险防控等关键要素为一体的示范点(县),引导已脱贫贫困村不断壮大脱贫增收产业。强化技术服务,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坚持不懈通过到村到户项目资金扶持,不断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尽量多种多养,扩大规模,尽快走上小群体、大规模发展路子,夯实稳定增收基础,提高脱贫质量。

3.管好用好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扶持产业发展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03号)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措施和带贫减贫机制促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甘脱贫领发〔2019〕39号)文件精神,坚持“五挂钩”原则,进一步强化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对于直接补助到户发展产业的扶持资金,要借鉴推广会宁、广河、东乡等县产业奖补的做法,采取达标奖补、以奖代补、以物代补、建立奖补清单等方式引导贫困户多种多养,发展壮大脱贫增收产业。对于到户产业入股资金,要针对各县区工作不平衡的问题,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国家审计署对产业扶贫,特别是反馈入股资金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要求,各市县党委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抓好到户入股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落实。按照“明确权属、股权到户、逐步规范”的原则,在明确产权属于贫困户的基础上,选好选准入股资金承接主体,合理确定入股资金分红比例,规范签订入股协议,并将股权证务必发放到户;要督促指导入股承接主体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水平,按照约定的比例按期分红,坚决防止用贫困户入股本金分红的问题大范围发生。同时,要鼓励把入股贫困户主动承担村级公益事业、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遵守村规民约作为分红的前提条件,并积极引导入股贫困户通过务工等方式参与入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出现政策“养懒汉”和“一股了之”的现象。

(三)围绕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着力构建扶贫产业体系

1.继续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各贫困县要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尤其对吸纳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合作社,要把无条件接纳入股贫困户成为合作社成员作为扶持的前提条件;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扶持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种植基地及棚圈、温室(大棚)建设,农机具、种畜禽及种子苗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等生产资料购置,农产品初加工、烘干、保鲜储藏、消毒防疫和粪污处理等设施建设,财务软件配置、聘用专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等,促进合作社不断规范提升。在选优配强合作社带头人的基础上,省上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继续组织实施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并对市县两级合作社辅导员开展分批培训;市县两级要利用扶贫专项资金,抓好合作社带头人、财务人员培训和乡镇合作社辅导员全覆盖培训,不断提升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能力水平。要扎实抓好5个国家试点县、26个省级试点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加快创建省级示范社600个左右,其中贫困地区400个左右。要按照“能合则合、乡贤促合、抱团联合、多方混合”的原则通过联合合并、以强带弱,加快推进抱团发展;要积极推广“庄浪模式”“宕昌模式”“舟曲模式”“环县模式”,通过订单种养、保底价收购、土地流转、入股分红、打工就业等形式,为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带贫益贫能力。

2.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各贫困县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22号)精神,主动对接落实好财政扶贫资金对龙头企业的奖补政策,按照带动农民合作社、贫困户数量或吸收到户产业入股资金规模合理确定奖补标准,通过奖补支持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加大技术改造,推广“蓝天模式”“中盛模式”“中天模式”等带动模式,不断增强带动能力。省上加强对各贫困县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的集中脱产培训,各市县加强对本地区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训,不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吸收到户产业入股资金龙头企业的运营情况监测,指导其规范经营,督促其按期向贫困户兑现入股协议约定的分红。

3.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各贫困县要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制定扶持标准,重点对未脱贫贫困村和去年集体经济收入少于2万元的贫困村进行扶持,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集体制度产权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工业等,增加经营性收入,力争2020年底7262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同时,要督促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尽快建立集体资产台账,规范财务核算和会计账务。

4.加强产销对接。要把切实解决好贫困群众农产品“卖难”问题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方面,各贫困县要抓好2018—2019年贫困村已建果蔬保鲜库的管理运营,指导经营主体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针对果蔬等特色产业规模、产品规模不断扩大的实际,尽快组织开展贫困乡村果蔬保鲜库、移动保鲜库需求调查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利用财政扶贫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扶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承建主体,在有需求的贫困乡村继续建设中小型果蔬保鲜库或购置移动保鲜库,不断增强错峰销售能力。另一方面,以两个“三品一标”为抓手,加快健全“甘味”农产品营销推广体系,全力打造“甘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各贫困县要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因地制宜制定奖补标准,支持各级产业扶贫产销协会、营销企业在东西部协作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成渝等地的终端市场设立消费扶贫专柜(窗口),构建相对稳定的产销关系。在继续办好甘肃特色农产品贸易洽谈会等省内产销对接会的基础上,支持各级产业扶贫产销协会有效组织龙头企业、经销商、合作社等参加省外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5.推进农业保险快速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遴选、承保和理赔、计划任务管理、“一县一(多)品”特色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和结算、农业保险专家库组建等工作。坚持不懈抓好农业保险承保到户工作,按照“能保尽保、愿保必保”的原则,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严格落实农业保险“五公开、三到户”要求,推动农业保险保单及赔付切实及时发放到户,尤其要做好早春易冻作物的承保到户工作,不断提升农业保险质量和水平。力争全年实现签单保费16.48亿元,承保农户183万户(其中:贫困户90万户),努力实现农业保险对有投保意愿贫困户的主要增收产业全覆盖,确保贫困户发展产业因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收入不减少。

6.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各贫困县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农技、农经、农机、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充实配强技术力量,提高技术服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水平。要充分发挥驻村农技员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在政策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服务、帮助贫困户选择产业、开展产销对接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各贫困县在组织实施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同时,要利用财政扶贫资金,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以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科技示范基地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现场为培训基地,对2018—2019年未参加过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全覆盖培训,不断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脱贫产业的能力和水平。

7.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合作。受援地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继续筛选谋划一批贫困户增收和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产业项目,向东部地区进行宣传推介,引导相关企业来我省投资建设种养基地、农产品加工、流通、冷链、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尾菜处理等带贫益贫项目。各有关贫困县要在企业重点关注的投资注册便利化、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扶贫成效激励奖励、营商环境维护等方面,统筹拓展政策空间,积极协调解决东部落地企业发展难题,吸引更多东部优质企业来甘投资兴业。要加强对来我省受援地区投资落户天津企业的扶持,抓好工作调度,着力推动“津企陇上行”农业产业签约项目落地。

(四)扎实整改各类问题,推进政策落细落小

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和审计发现的产业扶贫方面的问题,坚决做到照单全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逐级靠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狠抓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确保整改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不断推进产业扶贫政策、责任、工作落实。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起产业扶贫主体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产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负起专责责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切实抓好相关具体工作的落实,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创新投入机制。2020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要优先保障产业扶贫工作,各市县政府要针对本县区产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落实支持产业扶贫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动承担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的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本地实际且能够精准落实,发挥效益。在管好用好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各贫困县政府要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工作的通知》(财发〔2017〕52号)的精神,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保鲜库建设的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研究制定资产收益量化到贫困户、村集体的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资产收益利益联结机制。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市县政府要针对产业扶贫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切实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省农业农村厅在实施产业扶贫挂牌督战的基础上,将继续实行厅级领导包抓督导市州、县级干部包抓督导贫困县的工作机制,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下沉工作重心,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强化服务指导,扎实推进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要及时查找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政策宣传,让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全面知晓政策,精准落实政策,积极营造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全面总结产业扶贫好经验、好模式和典型案例,系统提炼产业扶贫成效,大力宣传产业培育的先进典型、脱贫致富的扶贫故事等,充分展示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就。要加强对负面舆论的引导和管控,积极做好产业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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