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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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涉农经营主体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
发布日期:2020-04-07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期,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了一系列金融、财政支持中小微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复工复产的信贷优惠政策,现转发给你们,请积极与金融机构取得联系,争取在有限的优惠期内解决自身融资问题,早日摆脱困境。

1.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并免收罚息。

2.增加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5000亿元,其中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分别为1000亿元、3000亿元、再贴现额度1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

3.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创设“农业企业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农业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

4.对金融机构借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农业企业贷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其中,借用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农业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如按2月20日一年期LPR4.05%的水平计算,即为4.55%,专用额度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借用再贷款存量额度资金发放的农业企业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不高于4个百分点(即6.5%)。5.2020年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个基点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允许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6.政策性银行将增加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7.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出台了对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财政贴息以及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仓储、加工、销售的贷款免收担保费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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