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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农业农村局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2021-04-12

来源:兰州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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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

来源:兰州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项整改情况

问题六:兰州市农牧部门印发的《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与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不符,方案中缺少“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的有关内容。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农业部相关实施意见,补充完善方案。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

责任单位:市农委

整改情况:针对方案中缺少的“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的有关内容,我局在《兰州市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农业生态与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方案》(兰农字〔2019〕5号)文件第七条“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第(一)条作了安排部署,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1-8823045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256号903室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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