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12
来源:兰州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浏览次数:
2021-04-12
来源:兰州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项整改情况
问题六:兰州市农牧部门印发的《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与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不符,方案中缺少“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的有关内容。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农业部相关实施意见,补充完善方案。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
责任单位:市农委
整改情况:针对方案中缺少的“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的有关内容,我局在《兰州市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农业生态与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方案》(兰农字〔2019〕5号)文件第七条“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第(一)条作了安排部署,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1-8823045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256号903室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