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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日期: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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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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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甘办发电〔2021〕54号)要求,经各区县、市直相关行业部门评选推荐,甘肃省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先进个人

朱肖宏  全国台联办公室网安信息处三级主任科员

何  安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

张贞祥  兰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  雯  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二科科长

杨  舒  兰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王磊  兰州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汪成辉  兰州市交通委四级调研员

冯康斌  兰州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莉  兰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刘祥明  兰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王  统  国网兰州供电公司武胜驿供电所副所长

王润江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主任科员

陈  茜  兰州大剧院工会副主席

石  静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室主任

樊惠蕊  民盟兰州市委员会秘书长、永登县民乐乡井滩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

杨贵智  兰州日报社首席记者、榆中县中连川乡黄蒿湾村原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卢坤忠  兰州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湖滩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陈琮林  永登就业局干部、永登县七山乡岢岱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

刘焕业  榆中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榆中县甘草店镇唐家岔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朱延敏  皋兰县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皋兰县忠和镇水源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杨重晓  皋兰县农技中心农艺师、皋兰县九合镇中心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

刘炳麟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法警、兰州市七里河区黄峪镇赵李家洼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徐生田  永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万祥  永登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康成权  永登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克勤  永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兆存  中共永登县坪城乡党委书记

徐金莲  永登县忆农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王彦荣  中共榆中县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

黄  云  榆中县园子岔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孙  燕  中共榆中县金崖镇党委副书记

李艳霞  榆中县马坡乡人民政府干部

豆巧菊  榆中县发改局三级主任科员

岳彦军  榆中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  霞  皋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薛琴谋  皋兰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张俊宇  皋兰县就业局局长

甘怀喜  中共皋兰县黑石镇党委书记

王  磊  中共皋兰县水阜镇砂岗村党支部书记

王  赟  兰州市七里河区阿干镇政府副镇长

窦燕琴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政府副镇长

魏得煜  兰州市七里河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干部

裴晨波  兰州市西固区城管局中队长

鲁巨贵  兰州市红古区畜牧水产工作站畜牧师

张爱明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以伟  兰州高新区定远镇党委书记

二、先进集体(31个)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人事处

中共兰州市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兰州市委员会机关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兰州市委统战部

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

兰州市公安局

兰州市民政局

兰州市人社局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共永登县纪委监委机关

永登县水务局

中共永登县龙泉寺镇委员会

永登县武胜驿镇霍家湾村驻村帮扶工作队

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榆中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榆中县韦营乡委员会

榆中县马坡乡尖山村驻村帮扶工作队

皋兰县住建局

中共皋兰县石洞镇委员会

皋兰县什川镇北庄村驻村帮扶工作队

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政局

兰州市七里河区黄峪镇鲁家村驻村帮扶工作队

兰州市七里河区恒泰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兰州新区现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东西部协作先进个人(3名)

崔海燕  天津市宁河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路长春  天津市宝坻区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科长、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张宝军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皋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四、东西部协作先进集体(3个)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1日至4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931—8723260    传真:0931—8820010

电子邮箱:lzsgbxj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256号(邮编:730030)

 

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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