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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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兽医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22-02-10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单位职责

贯彻落实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畜禽定点屠宰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防治计划和规划;负责重点动物疫情的调查及全市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与分析,指导全市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畜禽定点屠宰行业的监督与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培训、考试、发证、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肉品品质检验员、屠宰技术工人的业务培训与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兽药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肉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和标志牌的审核等行政支持辅助工作,承担兽医类公益职能和兰州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我中心是兰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二级单位,单位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防疫科、监督科、医政药政科及屠管科。

2、人员设置情况:我中心编制21人,年底实有职工23人,退休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4人,实有人数大于编制人数的原因是机构改革我中心向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转隶6人,因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单位性质至今未定,人员工资仍由我中心发放。

三、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单位2022年预算共安排资金303.77万元,较上年增加77.29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人员支出240.25万元。明细如下:

(1)基本工资:97.23万元;(2)津贴补贴:97.23万元;(3)养老保险:26.04万元;(4)医疗保险:13.59万元;(5)公务员医疗补助8.42万元;(6)工伤保险:0.33万元;(7)临聘人员大病统筹:0.02万元;(8)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9.53万元;(9)临聘人员住房公积金:0.4万元;(10)临聘人员工资:3.34万元;(11)临聘人员社保缴费:1.06万元。

2、公用经费: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42.51万元。明细如下:

(1)办公费1.61万元;(2)水费:0.1万元;(3)电费:0.87万元;(4)邮电费:0.1万元;(5)取暖费4.2万元;(6)差旅费5.44万元;(7)基本支出培训费:1.46万元;(8)工会经费1.24万元;(9)福利费3.87万元;(10)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11)其他交通费(统筹)21.42万元:(12)退休公用:0.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人员房补0.01万元。

4、增减变动说明。本单位2022年基本支出共支出282.77 万元,较上年增加67.2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转隶到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6人的人员及公用经费由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做了预算,2022年由我中心做预算。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项目支出21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非洲猪瘟项目比上年增加了5万元,2022年新增动物养殖屠宰环节病原微生物控制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5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单位2022年单位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5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1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2年新增专项业务类项目动物养殖屠宰环节病原微生物控制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5万元。

②改革发展类项目21万元,其中非洲猪瘟防控项目15万元,冬防秸秆禁烧巡查项目1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单位2022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21万元,下县区支出0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 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42.7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1)取暖费4.2万元,(2)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3)办公费1.2万元,(4)电费0.87万元,(5)水费0.1万元,(6)邮电费0.1万元,(7)差旅费11.44万元,(8)培训费1.46万元,(9)交通补贴21.42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 上年增加7.2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转隶到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6人的公用经费预算由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做。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本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22年单位有固定资产原值80.29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8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 )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组织保障方面:

本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和中央、省、市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由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办公室共同组成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组,制定具体的项目绩效管理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力求实现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中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要素科学、规范、合理、高效。

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本单位预算编制过程中,绩效目标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2021年预算共2个项目编制绩效目标,覆盖资金11万元,涵盖改革发展类项目2个,并随单位预算同步审核同步反馈,单位绩效目标填报质量不断加强,带动单位更严肃审慎地申请预算、安排项目。

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本单位按照市财政局要求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2021年9月,对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监控,监控节点为1 -8月,涉及项目2个、金额11万元,实现了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全覆盖。同时,强化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对部分执行进度慢、未完成绩效目标的2个项目进行梳理,及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时如期完成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绩效自评项目工作的通知,我中心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及时组织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具体的项目评价方案,着手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为确保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组织领导,通知评价工作组所有成员,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再次检查,确认各环节完成后,及时进行全面绩效自评工作。

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本单位初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2021年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2022年单位预算中,对立项依据不充分的项目不再安排、对执行率低的项目压减预算金额等,进一步强化单位绩效管理工作。

(二)2022年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21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1)动物养殖屠宰环节病原微生物控制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5万元,(2)非洲猪瘟防控项目15万元,(3)冬防秸秆禁烧巡查项目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指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和推广支出。

4.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5.其他农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附件:1.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

2.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3.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兰州市兽医中心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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