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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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农村经济指导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10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以及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1985年依据兰州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兰州市农业经营管理指导站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批复》(兰编字〔1985〕16号)成立,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人,隶属兰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单位无内设机构。

2.人员设置情况

我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2名,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名,副职1名。实有人员12人,其中:干部11人、工人1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单位2022年预算共安排资金120.26万元,较上年增加4.43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人员支出110.29万元,明细如下:基本工资45.34万元、绩效工资28.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1.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0.67万元、住房公积金9.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万元。

2.公用经费。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8.97万元(含压减5%综合办公费0.21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1.21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取暖费1.47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工会经费0.59万元、福利费1.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单位2022年基本支出共支出119.26万元,较上年增加4.4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3.8万元,明细如下:基本工资增加4.29万元;绩效工资增加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0.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0.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0.0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0.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0.07万元;津贴补贴(在职职工取暖补贴漏报)减少5.61万元。

二是公用经费增加0.63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增加0.02万元;电费增加0.3万元;邮电费减少0.18万元;差旅费增加0.21万元;培训费增加0.06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05万元;福利费增加0.17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单位2022年单位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0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秸秆禁烧冬防巡查资金1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单位2022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所属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2019年11月底根据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兰车领(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原有车辆一辆报废、一辆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拍卖,目前我单位无车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0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末单位资产总值为1393651.09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349601.18元,占96.84%;固定资产原值282782元,净值44049.91元,占15.58%;负债总值为1349601.18元,资产负债率为96.84%,在负债中:流动负债为1349601.18元(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1299467.56元占96.28%),占100%,年末净资产为44049.91元,占总资产的3.16%。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近些年,兰州的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即使在冬季,蓝天白云也已成为常态。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兰州环境容量十分有限,生态非常脆弱,任何一点疏漏或松懈就会带来难以逆转的严重后果。因此,冬防工作,特别是防止秸秆焚烧工作尤为重要,必须常抓不懈。

项目内容:全年秸秆禁烧巡50天,每次2人,总费用1万。

项目范围:冬春季节在红古、永登的5个重点乡镇地区秸秆禁烧巡查。

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州市农作物秸秆焚烧管理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251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大气领办(2020)4号)、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干一百天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秸秆禁烧督导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农字(2020)242号)。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绩效目标:每年度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有效遏制秸秆焚烧情况的发生,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我市蓝天保卫战。

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编报情况:6月30日前资金支付60%,项目进展完成60%,8月31日前资金支付80%,项目进展完成80%,12月31日前资金支付100%,项目进展完成100%。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1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秸秆禁烧冬防巡查资金。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1.

兰州市农村经济指导站预算公开报表.xls

2.2022年兰州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xls

3.2022年兰州市市级部门_单位_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xls

兰州市农村经济指导站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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