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7
来源: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2024-09-27
来源: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兰州中共兰州市委 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强省会行政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兰州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人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现将2024年兰州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人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
符合兰州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人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以下几类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支持人才创新平台建设。在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内建有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等人才创新平台,并经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发改、工信部门认定的平台中全职引进担任副主任(副院长、副所长)及以上高级技术职务的人才。
(二)支持现代种业人才发展。一是新品种选育,对现代农业人才团队自主选育新品种获国家、省级审定的;自主选育新品种获国家、省级登记的。二是新品种推广,引进国内外优质品种在兰推广且累计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的。三是品种改良,开展高原夏菜、玫瑰、百合、中药材、畜禽、水产等本土特色品种改良且累计新增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的。
(三)农产品精深加工人才创新奖励。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合作社人才团队以高原夏菜、果品、花卉、薯类、苗类、中药材和畜禽、水产等本土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创新研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新产品。对单品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的新产品。
(四)支持休闲农业人才发展。对从事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引进的具有旅游规划、文创设计、艺术展演、民宿管理、餐饮创意等相关领域3年以上从业经验或专业资质的人才。
(五)品牌创建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优质农产品认证,对新获得美国或欧盟等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新取得有机食品转换证书、有机食品证书的;对新认定的绿色食品和通过复查换证的绿色食品;对新获得“甘味”品牌认定的。
(六)创业创新项目奖励。对现代农业人才团队参加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获得省级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一、二、三等奖的。
二、申报程序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申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地区推荐工作。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合作社向县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县区农业农村局对企业或合作社提交材料进行核验,连同其他要件资料审核无误后报送到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复审并公示。由农业农村局复审,复审通过的,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复审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四)复核。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委人才办复核;公示有异议的,查证核实后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拨款。复核后按有关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三、申报要件和受理科室
(一)申报要件
1.县区推荐报告。包括申报工作开展情况,推荐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同时征询公安、工商、纪检等相关部门意见。
2.《兰州市都市型现代农业支持政策申报表》一式4份,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3.个人提交材料。按照申报类别的不同,需提交不同的材料,具体情况见附件3。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版。
(二)受理科室
1、申报以下几项类别政策支持内容的:(一)支持人才创新平台建设、(三)农产品精深加工人才创新奖励、(四)支持休闲农业人才发展、(六)创业创新项目奖励。相关申报材料报: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931-8812180。
2、申报(二)支持现代种业人才发展政策支持的,相关材料报: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种业农药管理科(种植) 0931-8410033;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与渔业渔政管理科(养殖) 0931-8415250。
3、申报(五)品牌创建奖励政策支持内容的,相关材料报: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0931-8821615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化科 0931-8870145(“甘味”品牌)
四、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兰州新区和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做到应选尽选。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专门确定分管领导,做好相关材料的建档管理。
(二) 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审核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报送虚假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和“说情打招呼”等违规现象发生。对选拔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核查,严肃追责。对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个人或经营主体,一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
(三) 按时报送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兰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兰州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人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