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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5-03-28

来源:市农经站

浏览次数:

2025-03-28

来源:市农经站

为巩固“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农办、省纪委《甘肃省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 不断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征集农村“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线索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2027年4月。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重点针对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权属不明、账实不符、流失严重,贪占挪用、监守自盗、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合同管理方面:聚焦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重点针对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利包”现象。

(三)农村集体债务方面:主要围绕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四)工程项目管理方面:重点针对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村干部利用工程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行为。

(五)社会关注焦点方面:主要涉及帮扶项目资产移交管理、效益发挥情况,重点是移交主体错误、移交不彻底、移交的资产无收益、闲置、随意处置等;村集体创办的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及收益状况,村集体投资第三方经营主体无收益等情况;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群众关注度高、期望值大的领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如提供涉嫌农村“三资”监管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行为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四、举报方式

线索通过受理电话、邮件和来访等方式征集。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举报电话:0931-8881225

举报邮箱:ncszzz@163.com

来访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258号兰州市农村经济指导站

特此公告。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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